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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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4日 10:21 点击次数:[]

各餐饮服务单位: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是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开头语。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4月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公众期待其发挥重典治乱的威慑作用,力破食品安全的“魔咒”让百姓餐桌更安全。新法共10154条,将于2015101日起正式实施。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将对食品相关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为帮助餐饮服务单位能够认真的学习新法及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更好的遵守新法,充分发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作用,提高在预防食物中毒以及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理能力,我协会将于20155月、6月和7月分别在西宁、银川和贵阳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新法宣贯”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2食品安全标准

3新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要求

4新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的一般规定

5新法对生产经营的控制要求

6新法对包装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要求

7新法对食品检验的要求

8新法对进出口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要求

9新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要求

10、新法规定的监督管理内容

11新法制定的法律责任

12、细菌与细菌毒素的污染

13、霉菌与霉菌毒素的污染

14、肠道病毒的污染

15、寄生虫与虫卵的污染

16、新法对农药管理的要求及其对食品的污染

17、什么是新法内指的有害重金属以及食品、食品原料含量超标的含义

18、新法内指的食品包装材料设备对食品的污染含义

19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最新标准的修改

20、餐饮业食品安全操作现场的监管要点

21、新法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关键控制点讲解

22、新法规定中建立文件管理包含哪些内容

二、培训对象:

1、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主管

3、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负责餐饮人员

4、餐饮服务单位专兼职及外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餐饮服务单位已经取得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三、证书:

1、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就业促进会统一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届时学员凭借身份证号码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政府网站上查询证书的相关信息。(此证书指定本协会唯一培训机构)

2、已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学员,对考试合格者发放复训合格证明。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5526日至2015529日      西   宁

2015626日至2015629日      银   川

2015720日至2015724日      贵   阳

五、收费标准

1、培训费:1800/人(含培训费、教材费、现场教学费等);

2、培训+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证书费:280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认证费、证书费等)

3、食宿自理(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4、交费方式:报到时交齐费用。

六、报名办法与联系方式:请代表填写《报名回执》后,尽快传真或发邮件至会务组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两寸蓝底电子版照提前十天扫描至会务组。

七、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胡可 13641331169

电      话:010-83487089       传    真:010-83487089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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