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留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使他们愉快的在寒(暑)假期间完成实习、实验任务,按照留宿程序办理留宿的学生必须遵守以下宿舍管理规定。
1.已办理完毕留宿手续的学生须告知家长本人留宿事宜并经家长同意。
2.留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不得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3.留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它种类火源。宿舍内不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4.留宿学生在宿舍内使用微机时,严格遵守学校中的有关规定,不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象或影碟等。
5.不随意出入异性学生公寓,宿舍内不留宿异性。
6.不得晚归,按时就寝。
7.未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许可不得留宿他人。
8.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吸烟。不得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9.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自负。
10.违犯以上规定者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有权取消本人留宿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开学后将学生违规情况报学院并反馈处理结果。
寒(暑)假期间,各公寓楼楼门开放时间:
6:30至11:00开放,11:00至12:00楼门关闭
12:00至17:00开放,17:00至18:00楼门关闭
18:00至23:00开放,23:00至次日6:30楼门关闭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