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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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留宿学生须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5日 13:37 点击次数:[]

 

为保证留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使他们愉快的在寒(暑)假期间完成实习、实验任务,按照留宿程序办理留宿的学生必须遵守以下宿舍管理规定。

1.已办理完毕留宿手续的学生须告知家长本人留宿事宜并经家长同意。
   2.
留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不得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3.
留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它种类火源。宿舍内不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4.
留宿学生在宿舍内使用微机时,严格遵守学校中的有关规定,不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象或影碟等。
   5.
不随意出入异性学生公寓,宿舍内不留宿异性。
   6.
不得晚归,按时就寝。
   7.
未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许可不得留宿他人。
   8.
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吸烟。不得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9.
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自负。

10.违犯以上规定者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有权取消本人留宿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开学后将学生违规情况报学院并反馈处理结果。

()假期间,各公寓楼楼门开放时间:

6301100开放,11001200楼门关闭

12001700开放,17001800楼门关闭

18002300开放,2300至次日630楼门关闭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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