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后勤保障部纪委成立于2023年11月,在学校纪委和部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后勤保障部内部监督专责机关。
一、工作职责
1.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协助部党委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化落实,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纪委决议、决定、工作部署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议事规则等情况进行监督。
3.协助部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等宣传教育,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4.协助部党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和查找风险点,积极推进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制度、工作机制的健全与完善,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途径。
5.经常性了解所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主动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行为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6.受理和处置党员群众所反映党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维护党员的权利。受理的信访举报以及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7.完成学校纪委和部党委交办的工作。
二、纪委成员
纪委书记:沈建东
纪委委员:黄占银 闫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