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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制度改革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10日 00:00 点击次数:[]

银川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银房改办发199740号
 
 
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制度改革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
 
已批复实施房改的各系统、单位:
自《银川市深化城市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实施以来,我办先后审批了100余个系统和单位的房改方案,我市的房改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需要有明确的政策予以规范。为顺利有效地推进我市的房改工作,我办在根据国家的有关房改政策规定并借鉴其它城市的一些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这些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解答意见,现随文印发,请对照执行。
附:《银川市住房制度改革若干政策问题解答》
 
银川市房改办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银川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若干政策问题解答
 
    1、房改政策中规定的公积金政策性贷款何时能付诸实施?
待信贷计划批准后付诸实施。
2、房改中个人购买的公有住房,今后城市规划需要拆迁,拆迁职工的住房怎样解决?
房改后已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今后城市规划需要拆迁时,按国家及银川市城市拆迁的法规中私有房产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银川市直管公房中的鸳鸯楼(青年公寓)是否出售?
由银川市房管局经租管理的鸳鸯楼(青年公寓)属周转用房,暂不出售。
4、职工在房改计划工龄时,因工作需要而延长的离退时间是否计算工龄?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职工在房改计算工龄时,一律计算到国家规定的职工离退休年龄为止,无论何种原因延长离退休时间,延长期间工龄一律不予计算。
5、已成家的职工子女居住其父母单位住房,房改中是否可购买现住房?
已成家的职工子女居住其父母单位住房,在房改中购买现住房时,须先经产权单位同意并重新确认其租赁关系后,可以购买。
6、职工参加工作前,在大专院校读书期间,可否视作工龄在购房的计算工龄折扣?
在大专院校读书期间,在房改中不能视作工龄计算工龄折扣。
7、单位证明职工的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工龄折扣的计算年限以公积金建立的时间为限。根据银川市的具体情况,计算时间截止到96年12月31日止。
8、在执行房改政策的前提下,单位是否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些限制性规定?
在不违反银川市房改政策,有利推动房改进展的前提下,产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具体规定,但必须经市房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9、银川市深化房改方案规定,现住房96年规定3.5%的折扣到2000年全部取消,那么97年应是多少?
为推动房改顺利进行,96年规定现住房成本价3.5%的折扣,97年暂不减少。
10、一户有二处住房,又在住房标准以内的,是否都可以买?
根据银川市深化房改方案规定,一对夫妇只能享受一次购买一套(处)公有住房的权利,另一套由直系亲属居住的,可以租住。夫妻双方一方在本市而另一方在其他城镇租有一套住房的,也只能选择一套购买。
11、申请人在城镇有自有私房,能否购买所租用的公房?
购买公房以自住为目的,房改时,申请购房人若在城镇有自有私房,购买所租用的公房时均以市场价购买。
12、拆迁房个人出资扩面部分可承认其相应产权吗?
在房改中拆迁回迁户个人出资扩面部分,(无论以优惠价或市场价个人出资扩面的部分)应承认其相应产权。
13、购房分期付款按政策性利率付息,这个利率是多少?
比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4、产权单位已售房,购房人原已缴的租赁保证金何时退还?
产权单位了售公有住房,终止租赁关系时,购房人原已缴的租赁保证金连本带息均划入购房款。
15、单位办理产权证的有关费用能否在售房款中列支?
可以。
16、按原标准价购房的职工,在按购房当年的成本价补足价款时,还享受哪些折扣?如现在不想再补交款购房,那么以前交的款能否将本息一次性退还本人?
对按原标准价购房的职工,在按购房当年成本价及利息补齐后,享受现房改的各项折扣。(现住房折扣为5%)如现在不想再补交款购房,那么只能明确产权比例,享有部分产权。
17、拼接、加层楼的楼房成新如何计算?
经评估后确定其楼房成新,最低不能低于楼房成新的40%计算。
18、从事有毒、有害等工种的职工工龄一年合一年半计算的,在购房计算工龄折扣时可否套用?
国务院国发197804号文件规定的从事高温、高空、有毒、有害气体等工种的职工工龄一年折合一年半计算的,只限于养老,购买公有住房时不能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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