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后勤集团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使采购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依据宁夏大学《宁夏大学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后勤集团关于修订《宁夏大学小型维修(5万元以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后勤集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维修和劳务服务的行为。
第二章 采购范围及采购方式
第三条 后勤集团各室、部、中心凡2万元(含)至5万元(不含)的采购项目按以下具体要求执行:
(一)办公消耗用品的采购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组织招标采购。
(二)各室、部、中心耗用的大宗材料、物资、配件、工具等货物,由各中心实行一次性招标确定货物种类及单价,签署年度框架协议,实施定点采购(同类型、不同规格型号的材料物资年度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的报学校统一招标)。
(三)单项物品、小型家具设备及5万元以内的劳务服务项目由各中心根据业务需要组织一次性招标采购。
(四)对国家定价产品如汽油、煤油等由集团组织实行考察确定供应商的方式,实施定点采购。
(五)学校各部门、集团各室、部、中心上报立项的小型土建及零星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按照后勤集团关于修订《宁夏大学小型维修(5万元以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标采购。
第四条 凡属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应实行政府采购。概算资金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相关中心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批,批准后由相应中心组织招标采购。
第三章 招标管理
第五条 招标组织机构。后勤集团确定的招标项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或经总经理授权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招标;相关中心主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3人或5人)评标小组负责评标。
第六条 招标监督。招标工作由后勤集团党委安排全程监督。
第七条 招标方式:后勤集团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随机抽取合格供应商)、单一来源招标、询价采购方式。
(一)邀请招标。后勤集团组织的采购项目一般实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4家以上供应商,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二)单一来源招标。在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并保证与原有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的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招标。
(三)询价采购。零星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且价格变化幅度小以及在进行大宗货物招标过程中因标准不一没有招标的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八条 各室、部、中心不论采取以上那种招标方式,均应提出项目采购申请,说明采购项目的性质、招标方式,报集团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实施。
第九条 建立供应商库。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后勤集团根据近几年为集团提供服务的土建维修公司、材料物资供应公司、劳务服务公司的资质信誉情况,分别建立土建维修、货物供应、劳务服务若干家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第十条 每年对各类供应商的资质、信誉、服务业绩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情况,对供应商信息库更新一次。
第十一条 制定招标文件。凡批准招标的项目,应根据确定的招标方式制定相应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申请项目单位负责制定,报集团办公室审定。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实施的具体内容。
(二)采购项目所需要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三)采购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四)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六)采购项目的验收标准; 合同主要条款等。
(七)采购项目的评标办法(打分或综合评议),评标小组成员的构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等。
第十二条 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至开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3个工作日以上。
第十三条 评标要求。招标项目开标评标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实施,不得变更评标办法。
第十四条 招标结束后将招标情况及结果在后勤集团公示栏公示,公示期3天。
第十五条 招标项目验收。凡招标采购的项目由组织招标的分管副总组织,评标成员、使用单位及监督人员参加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 凡后勤集团组织招标采购的项目均应签署相应的工程维修、货物供应和劳务服务合同或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或协议由实施项目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起草制定。合同文本要规范,采购单位、中标单位名称要统一,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合同模板报集团办公室修改审定。
第十八条 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由学校授权的后勤集团负责人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审定的合同或协议。集团办公室负责登记并加盖后勤集团合同专用章。
第十九条 合同或协议由集团办公室按统一标准分类(工程、货物、服务)并按年度连续编号存档。如:HQ-2018-GCL-01号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后勤集团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资料由办公室统一收集分类、整理编号、存档保管。工程项目办受理的立项项目,招投标资料由项目办负责收集分类、整理编号、存档保管。
第二十一条 招投标资料内容。招投标资料包括:项目申请、预算、立项批复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记录、合同或协议、验收报告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后勤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宁夏大学后勤集团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