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女,1963年10月出生,原系北京某高校动力服务中心浴室澡票管理员。 2000年11月至2004年4月间,王某利用担任该校动力服务中心浴室澡票管理员的职务便利,从动力服务中心财务领取300本一包的绿色澡票共计8包,采取隐瞒澡票数量或领票不入账的方法,将所售澡票款人民币25万元据为已有。 2000年4、5月间,王某在向动力服务中心财务上交澡票款时,在两张结算表中减少结存余额共计人民币2000元,并将此款据为已有。 2005年8月26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资料来源:http://jhcwc.cdutcm.edu.cn/news/show-59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