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8年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相关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往年暑假学生留宿情况及目前各公寓楼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留宿时间
2018年7月23日至8月31日。
二、留校住宿登记程序
各学院对确需留宿的学生要进行核实登记,于7月18日前交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程序为:留宿同学向学院提出留宿申请,学院审核汇总后填写《宁夏大学寒(暑)假留宿学生统计表(研究生/本科生)》(本科生在宁夏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网页下载,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一式三份,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本科生)或研究生院(研究生)审核签字备案,最后交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核实汇总(电子版发至邮箱707259354@qq.com),统一安排住宿。
三、留校住宿学生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联络,须指派一名教师负责留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并将值班教师姓名、手机号码告知留宿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值班教师电话须保持畅通,同时需向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提供《暑假期间学院值班人员联系表》,确保联系畅通。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 要做好公寓内相关服务管理工作,并协助学院掌握留宿学生情况。
四、宿舍、餐厅、浴室及开水保障情况
(一)宿舍开放情况
贺兰山校区、怀远校区、文萃校区(15#、16#楼改造卫生间,留宿学生将暂住11#楼)学生公寓根据留宿学生情况正常开放,留宿人数太少的学生公寓将进行集中调整住宿。
(二)餐厅开放情况
贺兰山校区:兰馨苑餐厅和国际交流中心正常开放。
怀远校区:群贤楼餐厅正常开放。
文萃校区:兰梅苑餐厅正常开放。
根据暑假留宿学生情况,将结合学生人数实际,适当调整餐厅开放情况。
(三)浴室开放情况
贺兰山校区正常开放,怀远校区和文萃校区将利用暑期对浴室进行改造,暂停使用。
(四)开水供应范围及时间
正常供应。
五、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纪律
(一)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和住宿作息时间安排;
(二)留校住宿学生不得在学生公寓内使用违规电器,不得在公寓内做饭,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留宿;
(三)留校住宿学生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将根据情况与学院及学生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学生处 研究生院 后勤集团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