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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是1999年后勤集团成立时,由原学生处宿管科合并设置的一个中心,负责全校35栋学生公寓,23000余名各类学生的住宿管理服务工作。

一、基本情况

现有在编职工8人,其中主任1名(夏国辉:负责中心全面管理服务工作,电话:2061005);副主任3名(刘永胜:负责金凤校区学生公寓的监督管理工作,电话:5063825,李宁:负责文萃校区学生公寓的监督管理;电话:2062100,杨飞:负责贺兰山校区、文萃校区学生公寓的监督管理及水电维修班的管理工作,电话:2061201);管理员4人(王宝江:负责办公室各类信息统计和学生宿舍调整、退宿、走读等手续办理工作;电话:2061005,于庆:协助李宁负责文萃校区学生公寓物业监管工作;孙丽萍:协助杨飞负责兰山公寓物业监管工作;马军:负责金凤公寓的物业监管工作)。

现有编制外用工2人。

序号

单位

姓名

岗位分布

1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中心办公室文员

2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中心办公室文员


2016年12月起,试点陆续将四校区学生公寓管理的物业服务工作和文萃校区学生公寓水电暖维修服务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交由第三方企业进行管理服务,现有第三方服务企业3家,用工142人。

二、公寓基本情况

我校现四校区共有学生公寓楼36栋(其中怀远校区3#公寓为留学生楼,由国际教育学院自管),建筑面积202308.30平米。

贺兰山校区,现有公寓楼2栋,建筑面积:32863.30㎡,房间数:751间。

怀远校区,现有公寓楼10栋,建筑面积:37713.00㎡,房间数:967间(不包含3#留学生楼)。

文萃校区,现有公寓楼16栋,建筑面积:101352.00㎡,房间:2496间。

金凤校区,现有公寓楼8栋,建筑面积:34380.00㎡,房间数737间(不包含双创公寓)。

三、发展和制度建设

自2016年以来,中心在后勤保障部党委、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理念,着重在“服务”上下工夫,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通过高品质的服务达到“三全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要求。

通过引进社会企业,在各学生公寓提供直饮水、自助洗衣等服务。

按照学生公寓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和我校学生公寓的特点,试点建设了我校学生公寓的“六室一厅”(六室:温馨学习室、党员活动室、辅导员值班室、心理疏导室、爱心小屋、自助服务室;一厅:由文化墙、照片墙、服务台、会客沙发等组成的多功能大厅)。既改善了学生的居住环境,提高了服务质量,为学生公寓安全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同时也为学生学习、生活和人际之间感情的沟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学生公寓管理严格执行制度化管理。针对学生有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事务流程,员工有学生公寓上班程序和岗位职责。

通过学习先进高校学生公寓的管理经验,又制定了宁夏大学学生公寓“六T”管理制度及现场执行标准,对学生公寓的日常工作进一步进行精细化管理。


宁夏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2021年7月修订)

一、学生的住宿、调宿和退宿

(一)住宿

1.凡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均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2.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院领取住宿卡,带住宿卡到所在公寓登记后到指定房间、床位住宿,并签订《学生公寓入住协议》。未经该楼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和房间。

3.住宿学生每年开学报到后,应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及时缴纳住宿费。

(二)调宿

1.整体调宿

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统筹集中住宿,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制定整体调宿方案,与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协调后进行整体调宿。

2.个人调宿

(1)学生因个人需要调整宿舍的,由本人提交申请书,填写《宁夏大学学生住宿调整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学办主任盖章后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处办理调宿手续(个人身体原因提供病例证明),本公寓内调整,凭《宁夏大学学生住宿调整申请表》,由公寓管理员检查原宿舍公物(损毁的按标准赔偿)、收回原宿舍钥匙后重新安排住宿并调整住宿信息;跨公寓楼调整,由原公寓楼管理员检查所住宿舍公物(损毁的按标准赔偿)收回原宿舍钥匙后将住宿卡交与调宿学生,学生凭住宿卡和《宁夏大学学生住宿调整申请表》,到所调公寓,由该公寓管理员安排住宿并重新登记住宿信息。

(2)学生因退伍复学、休学复学、访学复学需安排住宿的,凭所在学院出具的复学证明,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处,审核后安排住宿(特殊原因提前复学的,按住宿时间缴纳相应住宿费)。

(三)退宿

1.住宿学生因休学、退学、转学、入伍、国内外访学、出国等原因离校的,需办理退宿手续,应按照规定提供相关部门证明及时办理退宿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退宿的,应按照教财【2006】2号文件规定,按实际住宿时间缴纳住宿费(以月为计算单位)。

2.毕业生离校按下列流程办理退宿手续。

毕业学生向所住公寓楼值班室申请领取学生住宿卡--由本公寓管理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查验宿舍内公共财产情况--本公寓管理员核对学生住宿卡并交给毕业学生--毕业生将住宿卡交给学办负责老师--学办负责老师汇总后将住宿卡统一交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凭住宿卡对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审核--为研究生毕业生离校通知单盖章--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住公寓楼值班室--由公寓管理员核对宿舍门锁钥匙--学生交还宿舍钥匙后文明离校。

3.个人退宿

(1)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学生处审批,由所住公寓公寓管理员核对住宿卡和住宿缴费信息后,凭住宿卡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处签字办理退宿。

(2)公寓管理员检查宿内公物(损坏的按标准赔偿)并收回宿舍钥匙,学生当日搬出所在公寓楼。

(3)退宿后公寓管理员注销本人住宿信息。

4.校外借宿和走读

本科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走读,确因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原因需到校外住宿的,须填写《宁夏大学学生走读申请表》,表格全部为一式三份,按程序由所在学院、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审批。